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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是城市的一张名片。近年来,金昌市始终把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普及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创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市为目标,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作为优化城市管理、树立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提高市民素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城市语言文字工作,广大市民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有了很大程度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语言文字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大量广,具有社会性、长期性等基本属性。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构建起了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注重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完善的语言文字工作体系。随着机构的变动和人员的调整,市政府多次调整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推进。2007年又充实了金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委主任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办事机构设在市教育局,有2名专职人员从事语言文字工作。金川区、永昌县、市语委成员单位、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也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并落实了分管领导和人员。2004年经省语委批准成立的“金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目前继续负责全市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与此同时,市政府还加大了经费投入,在原有业务经费不减的基础上,2007年又为市语委列支专项经费22万元,并增加了2名专职人员编制,保证了语言文字工作的正常推进。
二是注重上下联动,基本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健全完善机构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要求各行业、系统、单位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语言文字工作。按照要求,这些职能部门都把语言文字工作和自身常规工作结合起来,在加强自身工作的同时,强化了对各自管辖范围内语言文字应用的管理监督。如:市卫生局在规范局机关用语用字的同时,对下属各单位窗口服务人员进行了普通话培训测试,并定期组织对各医疗机构贯彻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市交通局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局机关对下属单位的常规工作检查内容;市教育局在做好语委日常工作的同时,更是把规范语言文字作为对学校督导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常抓不懈,同时,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对教师业务素质的硬性要求。特别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的争创,将用语用字规范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硬性要求,由市文明办负责检查考核,并由市城管办对社会用字进行了专项整治,督促整改。为了全面实现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目标要求,永昌县、金川区、市属部门、单位和学校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都分别制定或完善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意见,并将语言文字工作有机融入管理工作中,市(县、区)委办公室和市(县、区)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公文进行了规范,严格要求,凡不符合规范的公文,实行退文制,并每年举办公文展评;市民政局对地名、居民区、街道标志牌等进行了规范,在审批、制作时严格遵守国家用字规范;市建设局对市区内公交车站站牌用字严格把关,要求不能出现不规范用字;市规划局对市区内设置的各类宣传牌匾用字均有严格规定;公安部门对各类印章刻制实行统一定点管理等。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协调推进
以城市为中心,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主要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社会语言文字工作协调发展。
一是抓好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使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率先垂范,带头讲普通话、用规范字。2007年市、区两级对机关用语用字全部进行了自查自纠;市语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国家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并明确规定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不达标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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