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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市上下紧紧抓住资源盛产期和经济发展兴盛期的有利时机,凝心聚力,加快发展,全市经济连续七年保持快速增长,形成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不断进步的良好局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凝聚了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的艰苦努力和无私奉献。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加强,法律服务业在规范中拓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整体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金昌做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行政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调整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民主法治的骨干力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凸现期,特别是一些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城镇拆迁、国企改革遗留问题等方面,都存在大量不稳定因素;涉法涉诉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仍然较多,尤其是一些群众要求的合理性与行为方式的违法性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要求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交织在一起,处置难度加大,加上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任务更加繁重。因此,我们要认清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第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能。要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努力实现社会长治久安。一要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贴近群众、方式灵活、信息及时的优势,进一步调整、充实、巩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调解组织,大力发展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调防一体化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并以“四防”(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防“民转刑”案件、防群体械斗事件、防群体性上访)为重点,以“四不”(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居、疑难纠纷不出乡镇、重大纠纷不出县市)为目标,积极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及时地调解婚姻家庭、物业管理、拖欠职工工资等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积极介入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以及农民工维权等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筑牢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二要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的要求,坚持“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法制化”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积极预防和减少帮教对象和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要通过舆论宣传,努力消除社会歧视,营造以人为本、相互关爱的和谐社会环境,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创业以及安置帮教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积极整合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各方力量,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积极探索建立协作配合、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要紧紧依托社区平台,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开展亲情教育,“五心”(爱心、诚心、细心、耐心、信心)感化,心理辅导,特别要注重挖掘、树立一些从事安置帮教工作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和那些走上正路、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及时推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扩大效果;要对刑释解教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并通过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等方式,不断拓宽安置渠道,为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重新就业创造条件,从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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