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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月,胡锦涛总书记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出的“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八荣八耻”不胫而走,广为传播,迅速成为社会各界共识。市委、市政府作出安排,要求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务必认真学习贯彻,并转化为构建和谐金昌的强大精神力量。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论述,字字珠玑,精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囊括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为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荣誉和耻辱,是荣辱观中的一对基本范畴,是指社会对人们行为褒贬评价以及人们对这种评价的自我感受。知荣辱,是人性的标志,是人区别于动物、人之为人的重要标准。孟子云:“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朱熹解释道:“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有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甚大。” 中华民族已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无论经历多少沧桑巨变,我们的民族总是坚守着一份对于真善美的崇高而纯粹的追求。知荣明耻,人之根本。明辨荣辱,国之大策。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同时,也是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更是社会价值导向的标尺。 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的转型期,多元化的价值观在人们的思想自由驰骋的同时,也使一些人模糊了基本的道德判断,是非标准、善恶观念、美丑界限被遮蔽和消解。许多有识之士认为,当代中国社会最严重的价值危机不是道德理想的失落,不是功利主义和世俗文化的泛滥,而是中国文化中公民伦理底线的普遍崩溃。我们不能不承认,中华民族的道德良心、荣辱观正受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我市在经济社会各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有目共睹。但人们的价值观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一些人的内心深处,爱憎不明,善恶不辩,是非不分。在社会生活中,见利忘义,假冒伪劣,不讲诚信甚至损人肥私的现象依然存在。在干部队伍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花架子”,甚至违法乱纪的问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发展。因此,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具体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建立相应的践行机制。第一,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机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需要从他律和自律,亦即从道德教育与道德修养两个环节入手,教育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养成的外部机制的基础。第二,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修养机制。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否发挥其巨大的社会效应,关键在于广大公民能否通过道德修养,升华到较高的道德境界。为此,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追求崇高道德修养的风气。第三,要建立健全社会道德观的示范机制,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我们善于发现和运用典型,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常修为政之德,为人民做出榜样。第四,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评价机制。道德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以善恶标准对社会现象进行评价,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善”主要是指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社会道德要求的行为,“恶”主要是指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社会道德要求的行为,要在全社会筑牢基本道德规范,形成惩恶扬善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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