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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的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理念,突出公共服务职能,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深化政务公开;突出以人为本,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突出施政行为法定化,围绕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政务公开要坚持依法实施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坚持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办事,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坚持便于监督原则,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保障各方面监督权利的实现。 (三)工作目标:到2005年底,全市各级政府机关都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项公开化率要达到95%以上,公开面达到100%。基本实现: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政务公开的步骤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今年政务公开分四个步骤: (一)清理备案。市政府组成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清理本部门应公开的事项。范围包括:行政权力类别、项目、依据、行政权力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在认真清理的基础上,各部门按规定就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间等提出具体意见,对不能公开或暂不能公开的,需提供依据、说明理由,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 (二)预先审核。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决定任何事项、事先都要对能否公开,什么时候公开,什么范围和以什么形式公开提出意见,经市“三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实施。重点是审核涉及人、财、物、事管理等重要权力部位,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应公开的事项。 (三)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各部门公开事项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后,编制并公布本单位职权目录和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职权目录按照权力的类别、项目说明、职权依据、主管领导和内部机构、人员职责分工、行使权力的规则、服务承诺、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流程图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说明:行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 (四)解决集中审批和联合办理的问题。要将所有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在管理机构和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集中办理,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加快项目清理,8月份完成进厅工作。要立即成立项目审核工作组,对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逐一审核,提出进厅公开意见。二是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行网上审批,解决前店后厂的问题。大厅窗口受理,网上传送部门办理,结果由大厅窗口统一送达。部门要确定具体负责的领导,指定综合科室牵头,协调部门内设科室联合办理,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办理意见,并通过网上传输到大厅窗口。8月底前,要完成市直部门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全部联网。三是凡涉及2个以上部门审批的事项,在行政审批大厅全部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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