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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是一个资源型工矿城市,也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地区,是全省重要的商品粮油基地之一(计划经济年代我市提供的商品粮油分别占全省订购任务的十五分之一和九分之一)。全市总人口46万,其中农村人口24万,占总人口的53%,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始终是我市历届班子十分重视和解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大力实施“一特两化”农业发展战略,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挖掘农业内部潜力的同时,更加注重从农业外部寻求农民增收渠道,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大了农民工的培训和输转力度,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协调发展。去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5.95亿元,比上年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97元,增长9.8%,增幅首次超过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出现了大量富余劳动力,进城就业农民迅速增加,接踵而来的“民工潮”、“民工荒”现象,使城市大量农民工主要滞留在建筑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业等生产条件比较差、技术水平要求不高和工资性收入水平比较低的行业,超负荷的劳动换来的只是低廉的收入回报,出现了农民输转难、就业难、增收难的实际问题。面对这种形势,市委、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农民工培训工作力度,全方位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战略决策和指示精神,把搞好农民工培训、培育开发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抢占劳务先机和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来抓,坚持以中央1号和省委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分析形势,准确把握大局,科学果断决策,明确提出实施“十万农民劳动技能提升计划”,加快培育一批新型农民,加速农村劳动力社会化进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为更多的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为了切实把农民工培训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党政主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农办、农牧、社保、财政、计划、科技、教育、建设、乡企、交通、司法、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农民工培训工作,建立了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县、区和各乡镇也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与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在金企业单位签订了农民工培训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层层狠抓落实,进一步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切实推动了农民工培训工作进程。市委、市政府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深入进行动员,广泛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激发了广大农民兄弟就业再培训的学习热情,为全面启动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制定政策规划,明确任务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的农业部等六部委《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切实有效地推动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一是编制培训规划。为了使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0万农民劳动技能提升计划”落到实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去年7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务输转工作,加快劳务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昌市2004—2006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规划》、《金昌市2004—2006年农民工培训规划》、《关于2004—2006年全市农民工培训实施方案》和《2004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安排意见》。总体要求是,利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10万农民培训任务,其中2004年培训4万人,2005年3万人,2006年3万人,力争到2006年使全市初高中以上的青年农民都取得“两证一书”,即“绿色证”和“职业技能培训证”、“法律培训书”,使全市80%的农户家庭至少有一名主要劳动力受过教育培训,掌握一技之长,成为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技能的新型农民。二是明确培训任务。为了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我们根据全市经济发展现状、产业基础、区位条件以及劳务市场需求和农民就业意向,着重对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回乡青年农民、40岁以下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30岁左右的农村妇女,分层次、有侧重地开展培训。即:围绕非农产业发展开展就业培训,围绕外出务工开展技能培训,围绕发展非公经济开展创业培训,围绕农业产业化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围绕维权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切实推动了培训工作的健康向前发展。三是制定优惠政策。我们认真贯彻中央1号和省委8号文件精神,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主要是“两个取消”、“一个规范”、“三个保障”: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准入限制,取消专门面向外出就业农民工的就业证卡,简化农民外出就业手续;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严禁向培训农民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在公共卫生医疗单位享受公平就医的权利,保障农民工的平等国民待遇,为农民工进城务工创造了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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