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突出工作职能,打通“主干线”,使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形成声势、打开局面。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已有了几年的探索性发展,但仅仅局限于个别区域和产业,总体上没有形成大的气候,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带动力还不够明显。针对这一现状,当前要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首先,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支持。去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门下发了文件,市上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制定全市《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六年规划和实施方案》,请县(区)领导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把加快发展我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纳入农村工作的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到基层。充分运用新闻媒体、互联网、家家e等传媒工具,积极开展合作制思想培训教育等工作,大力营造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舆论氛围,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的感性认识,提高兴办和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市上下党政重视抓、群众自觉办的工作格局和发展氛围,打开工作新局面。 二、抓试点示范,推工作全局,狠抓基层合作组织建设这一关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示范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的实际,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在全市确立4个市级试点,要求县(区)在每个乡镇也要确立一个县级试点,倾注力度,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取得典型经验,推开全局工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关键是引导农民自主兴办自己的合作组织,真正把农民群众动员起来,让农民群众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发起、自愿加入、民主组建、民主管理,自当其家、自谋其利、自享其成,切切实实尝到自我奋斗的甜头,感到自主创业的乐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为其搭建平台,当好“导演”,起到引导而不参与、扶持而不索取、组织而不干涉、协调而不命令的重要作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广泛探索,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格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是农民,必须以适应农民的特点、尊重农民的选择、满足农民的要求为出发点,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不定发展框框,不搞强迫命令,不限一个模式,放心、放胆、放手发展。无论是组织结构、利益连接方式、运行模式,还是引导的方法,都要体现多样化。在产业上,无论种植、养殖、运输、流通、加工,还是综合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险等,凡是农民需要的、不违背法律规定的产业都可以放手鼓励发展;在牵头的主体上,无论是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技人员、服务部门,还是农村党支部、村委会,只要尊重农民的意愿,都可以引领兴办;在组织形式上,无论是资金、劳动、技术等方面的紧密型合作,还是生产、经营、服务等方面的松散型合作,都给予大力支持;在产销衔接和利益连接方式上,无论是订单、还是合同,无论是一次买断还是二次返利,无论是按股分红还是按交售量分配,只要能给农民带来实惠,什么样的方式都可以试,都可以闯。 四、积极探索“支部加协会”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突出作用。“支部加协会”的模式,在四川等地取得成功,并被中央有关部门总结推广。我市的金川东、郑家堡、上四坝等村兴办的专业合作组织实际上也是对“支部加协会”模式的积极有益探索。“支部加协会”这种方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党支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了农村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对接,找到了干部经常受教育与农民长期得实惠的连接点,具有广泛的和旺盛的生命力,我们要大力宣传推广。通过“支部加协会”这一模式的推广,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富于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境界,体现出先富帮后富、共同致富这样一个党的理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和各级组织部门紧密配合,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大力组织实施“支部加协会”的模式,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