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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需要,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政府工作的内在要求。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因此,做好新时期为人民服务工作,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切实加强民主法制理论学习,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的学习宣传,认真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必须长期抓好的一项首要任务。因此,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学习,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适应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个重大问题,充分认识推进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把依法行政作为做好政府工作始终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切实贯彻到日常工作之中。二是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个核心问题和执政为民这个本质要求,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切实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职责就是使命的意识,做到掌权为公,勤政为民。三是深入学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牢牢把握宪法的核心地位,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切实树立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的观念。四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牢把握加强党内监督这个关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真正实现廉洁执政、廉洁行政、廉洁施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五是深入学习与行政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牢牢把握依法行政这个主题,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实现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依法行政,是宪法和法律对政府履行工作职能的要求,是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的需要,也是实施依法治市的主要任务。各级政府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提高政府工作效能。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监督,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的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重视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二是规范政府行为。要认真按照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和要求,着眼于转变职能、搞好服务、提高效率,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全方位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行政管理法制化、廉政建设制度化、机关工作高效化。要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处理好遵守法律和执行政策的关系,切实抓好行政执法情况报告、持证执法、罚缴分离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健全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执法纪律,坚决禁止随意执法、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权威性。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机构和审批项目,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配套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该进入中心的事项一律进入中心进行集中审批。要把《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切实抓好行政审批机构和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法制化水平。四是推进政务公开。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全方位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事宜,把政务公开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主要载体,把监督作为重要措施来抓,切实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热点、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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